各处室:
为切实安排好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学院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
放假:1月17日起假。
收假:3月2日(周五)—3月4日(周日)报到,3月5日(周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
放假:1月22日起假。
收假:干部职工于3月2日(周五)上班;教师于3月3日(周六)上班。
教师于1月15日至21日、3月3日至3月9日坐班。
二、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
1.高度重视期末和假期工作。各相关部门(院部)要安排好期末考试、学生离校返校、下学期教学安排、学生寒假实习、教师培训、单招宣传等工作。各部门(院部)完成期末工作后,经主管院领导同意方可起假,并安排好本部门寒假期间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2.抓紧落实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任务,各部门(院部)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过程管理,按照学院要求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3.加强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各部门(院部)负责人要对本辖区内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场所进行安全排查。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在学生离校前进行安全教育,尤其要提醒学生注意在寒假实习、回家返校、探亲访友等方面的人身安全。
4.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假期实行院领导带班、处级干部值班制度(见《西铁院2018年寒假值班表》)。需要值班的部门(校区),请将值班人员安排报院办(行政科)、安保处备案。
5.下学期开学前,各部门(院部)请将假期有关情况汇总整理,于 3月7日前报院办。
联系人:江岚,电话:82150043,QQ:156412888。
三、其他事项
1.假期因公开具介绍信,在总值班室(港务校区办公楼5楼508室)办理。总值班室电话:82150199,18991138546。
2.假期中部门使用学院党委或行政公章,经部门(院部)负责人与党办或院办主任联系后办理;教职工个人因私使用学院党委或行政公章,需先提出申请,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学生使用学院党委或行政公章,统一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批后办理。原则上于每周一、周三10:00——15:00在党办、院办集中办理盖章等事宜。党办、院办人员值班表在党办(港务校区办公楼6楼610室)、院办(港务校区办公楼5楼510室)张贴。
3.假期通勤用车请与后勤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张燊,电话:13619288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