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和完善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学院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国家、省、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评审实施细则精神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
3.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
4.坚持按岗聘用、逐级晋升的原则。
二、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
各级岗位设置数按照市教育局、人社局审批核准的岗位数确定。各级岗位现有空岗数为:正高级职称二级岗位2个,三级2个,四级6个;副高级职称五级岗位8个,六级24个,七级38个;中级职称八级岗位7个,九级13个,十级3个;助理职称十一级岗位2个(详见附件1)。
三、晋级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聘在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在校工作,聘用在现岗位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具体条件
1.主系列晋级条件(含专任教师岗位的辅系列职称人员)
(1)教授二级岗位晋级条件按国家、陕西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教授三级岗位晋级条件
须在四级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任教授2年(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任职资格)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二者:
A.任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系部、处室或教研室主任;
B.在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在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累计2篇(次);
C.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D.院级及以上精品课主持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带头人;
E.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或省、市级突出贡献专家。
F.获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教授四级岗位晋级条件
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教学、科研等工作业绩突出。
(4)副教授五级岗位晋级条件
①须在六级岗位工作满1年,且任副教授5年(2008年12月31日前获得任职资格)及以上,教学工作量饱满,主动承担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②须在六级岗位工作满1年,且任副教授7年(2006年12月31日前获得任职资格)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二者:
A.任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研室主任,且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者。
B.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者。
C.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五名)或二等奖(前三名)。
D.院级及以上精品课主持人,或省级精品课参与人(前三名)。
E.参加西安市“三支一扶”工作且表现突出。
F.院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或先进个人)。
(5)副教授六级岗位晋级条件
①须在七级岗位工作满1年,且任副教授1年(2012年12月31日前获得任职资格)及以上,教学工作量饱满,主动承担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②须在七级岗位工作满1年,且任副教授1年(2012年12月31日前获得任职资格)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二者:
A.任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研室主任;
B.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编著过教材;
C.参加过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D.院级及以上精品课主持人;
E.参加西安市“三支一扶”工作且表现突出;
F.获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6)副教授七级岗位晋级条件
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教学工作量饱满,主动承担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7)讲师八级岗位晋级条件
须在九级岗位工作满1年,且任讲师9年(2004年12月31日前获得任职资格)及以上,在教师、教学管理或辅导员岗位工作,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反映良好,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
A.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编著过教材;
B.参加过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C.院级及以上精品课主讲人;
D.参加西安市“三支一扶”工作且表现突出;
E.获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8)讲师九级岗位晋级条件
须在十级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在教师、教学管理或辅导员岗位工作,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反映良好,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
A.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编著过教材。
B.参加过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C.院级及以上精品课主讲人。
D.参加西安市“三支一扶”工作且表现良好。
E.获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9)讲师十级岗位晋级条件
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教学工作量饱满,主动承担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10)助教十一级岗位晋级条件
须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反映良好,教学工作量饱满。
(11)助教十二级岗位晋级条件
具有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教学工作量饱满。
2.辅系列岗位晋级条件
(1)五级岗位晋级条件
须在六级岗位工作满1年,且任现岗位副高级职称5年(2008年12月31日前获得任职资格)及以上,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2)六级岗位晋级条件
①须在七级岗位工作满1年,且任现岗位副高级职称1年(2012年12月31日前获得任职资格)及以上,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②须在七级岗位工作满1年,且任现岗位副高级职称1年(2012年12月31日前获得任职资格)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二者:
A.任处、科室负责人;
B.公开发表过专业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C.参加过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D.参加西安市“三支一扶”工作且表现突出;
E.获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七级岗位晋级条件
具有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4)八级岗位晋级条件
须在九级岗位工作满1年,且任现岗位中级职称9年(2004年12月31日前获得任职资格)及以上,能完成现岗位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二者:
A.任科室负责人或专业技术骨干;
B.公开发表过专业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C.参加过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D.参加西安市“三支一扶”工作且表现突出;
E.获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九级岗位晋级条件
须在十级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
A.任科室负责人或专业技术骨干;
B.公开发表过专业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C.参加过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D.参加西安市“三支一扶”工作且表现良好;
E.获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6)十级岗位晋级条件
具有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7)十一级岗位晋级条件
须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能完成工作任务。
(8)十二级岗位晋级条件
具有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能完成工作任务。
计算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各类成果及荣誉的统计认定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重点考察聘在该层级以来的业绩。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院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安文中 田和平
成 员: 康敬远 黄家昌 邓耀斌 翁谦锁
职 责:对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行全面领导。
2.领导小组下设:
(1)岗位设置管理晋级聘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主管领导:田和平
主 任:史艺农
成 员:滕勇 任治军 同颖葵 张爱民 赵西平
张家琪 喻朝晖 汝仲修
职责:负责制定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实施方案,提出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日程安排,负责相关政策宣传、文件印发、岗位聘用信息公布,协调解决晋级聘用问题,汇总晋级聘用结果等。
(2)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评审组
主管领导:邓耀斌
组 长:滕勇
成 员:史艺农 刘景玉 赵景民 卢进安 李敏辉
袁素瑛 李联盟 徐小勇 林颖君 喻朝晖
黄 娟 赵攀桥
职责:审核专业技术岗位晋级条件,组织评审确定各级岗位拟聘人选。
(3)各系部(校区)、处室成立由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晋级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部(校区)、处室申报晋级人员的审核推荐上报工作。
五、晋级聘用程序
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定期申报、集中审核的办法,一般每年组织一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岗位。公布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及岗位任职条件、岗位目标任务以及岗位考核要求。
2.个人申报。教职工个人根据各级岗位空岗数及申报条件提出岗位晋级申请,填写《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
3.各系部(校区)、处室审核。各系部(校区)、处室的岗位晋级聘用工作小组对晋级申报人员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审核)意见。
4.学院复审。办公室对晋级申报人员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审查,并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所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复审。
5.晋级评审。办公室组织协调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评审组对晋级申报人员进行晋级评审,提出各级岗位拟聘人选名单。
6.确定人选。办公室将各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及各种信息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并确定各级岗位聘用人选名单。
7.结果公示。对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的各级岗位聘用人选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8.签约聘用。对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学院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并颁发《岗位说明书》。办公室汇总聘用结果,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六、监督、调解与仲裁
(一)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工作应自觉接受市政府人事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工会以及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严格按制度办事,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正与公平。同时,既要维护好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又要维护学院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学院成立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申诉受理办公室
主任:李敏辉
成员:喻朝晖 王润霞 马强 张国邦 李 浩 赵水仙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教职工在岗位晋级聘用工作中的投诉和申诉,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任何投诉或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申诉受理办公室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任何部门及个人都不得对投诉人进行打击报复。投诉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属于有意诬告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四)任何投诉或申诉须在公, 示期内向学院岗位晋级聘用申诉受理办公室提出投诉或申诉,否则不予受理。对答复有异议时,当事人还可在15日内向上级教育及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或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仅对专业技术人员2014年岗位晋级聘用有效。
2.本办法由学院岗位设置管理晋级聘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4年专技岗位情况一览表 |
2014年9月15日 |
类 别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员级 |
等 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十一级 |
十二级 |
十三级 |
岗 位 数 |
主 |
辅 |
主 |
辅 |
主 |
辅 |
主 |
辅 |
主 |
辅 |
主 |
辅 |
主 |
辅 |
主 |
辅 |
主 |
辅 |
主 |
辅 |
主 |
辅 |
主 |
辅 |
核准岗位数 |
27 |
163 |
244 |
108 |
|
2 |
8 |
17 |
33 |
65 |
65 |
73 |
98 |
73 |
54 |
54 |
0 |
|
|
|
|
|
|
26 |
7 |
52 |
13 |
52 |
13 |
58 |
15 |
78 |
20 |
58 |
15 |
43 |
11 |
43 |
11 |
|
|
聘用岗位数 |
|
6 |
11 |
25 |
41 |
27 |
66 |
85 |
70 |
52 |
119 |
2 |
|
|
6 |
|
10 |
1 |
23 |
2 |
35 |
6 |
21 |
6 |
54 |
12 |
76 |
9 |
61 |
9 |
43 |
9 |
104 |
15 |
1 |
1 |
空岗数 |
10 |
70 |
23 |
-63 |
|
2 |
2 |
6 |
8 |
24 |
38 |
7 |
13 |
3 |
2 |
-65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
此专技岗位统计数字为我院已聘任的各级岗位情况,由于我院中级岗位空岗数为23个,而2012年中级职称评审通过的人员为28名,实际中级岗位应为-5,待2013年职称评审文件下达后,再逐级进行聘任。 |
附件:1.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业技术岗位情况汇总表
2.《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申报表
人事处